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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藥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
 113學年度入學者 
 必修科目    14學分(含碩士論文6學分)
 選修科目    18學分
 畢業總學分    32學分
 附件    113學年度藥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藥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

1

修業年限

二年至五年

2

應修學分

必須修畢課程滿26學分(必修為8學分)及完成一份碩士

論文6學分,總計32學分

課程時間:安排於夜間(星期一至星期五)、週六、週日或寒暑假期間為原則,論文研究得於日間到校進行。

3

課程科目學分表

99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0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1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2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3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4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5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6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7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108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09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10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111學年度碩士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 (111.6.11更新)
112學年度藥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科目學分表

4 附件  重修生(復學生)抵免科目學分認定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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