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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實習時間:每年八月第一個星期開始,為期4-6周。若遇突發之情況,將依本會公布之規定辦理。

2. 實習名額:每年至多招收4名實習生,備取2名;本會保留最終核准、變更或取消實習名額之權利。

3. 申請資格:國內公私立大學臨床藥學所(組)碩士班學生或已完成醫院藥學實習(640小時)之藥學系學生;以碩士班學生優先。

4. 有關本會相關實習申請規則,請參閱附檔「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實習申請規則」。

5. 本會本年度實習甄選時間訂於11242114:00-17:00,以視訊方式辦理。面試名單將於420日前,以電子郵件通知貴校實習課程行政聯絡人。

6. 系辦收件日期:請於112年3月30日(星期四)中午12:00將申請資料送系辦劉小姐,以利提供學系統整函覆。

◆繳交紙本資料:申請學生之簡歷、歷年成績單、實習計畫、語言證明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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