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端編輯

管理員身份可於登入後,進行網站的前端管理。

一、目的:提供國內各大學院校相關系所學生,瞭解及學習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實際運作,以增進理論與實務的結合。

二、暑期實習期間:每年71日至28日進行,實習期間為4週(共計160小時),如遇例假日則順延;另如發生重大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如遇疫情或地震等重大災害),本署保留修正之權利。

三、實習地點:署本部及臺北、北區、中區、南區、高屏、東區等各分區業務組。

四、申請資格及名額:

     ()資格:國內各大學院校公共衛生、醫務管理、醫療、保險風險管理、社會福利、健康管理、健康教育、衛生教育、財稅及法律、政治、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學生。

     ()暑期實習名額:本署實習名額年度上限原則為20名,若超過20名,得酌予調增,惟限制每校錄取名額為2名。

五、詳細資訊請參閱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」或至本署全球資訊網/重要政策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nhi.gov.tw)。

六、系辦收件日期:請於11148(星期五)中午12:00將申請資料送系辦劉小姐,以利提供教務處統整函覆。

◆繳交資料:

()學校推薦暑期實習學生名冊(如附件1)

()學生實習申請及計畫表(如附件2)

()學生最近一學期成績證明

 

Go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