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名額:藥學院同學3名。
二、補助內容:每學期每人5000元。
三、法規:梁明聖獎學金實施要點 (請按此)
申請資格
(一) 低收入戶學生。
(二) 家庭年所得七十萬元以下之學生,家庭年所得之計列範圍如下:
未婚學生:學生本人、學生的父母、共同居住的祖父母、 未婚的兄弟姐妹、已婚
且共同居住的兄弟姐妹。
已婚學生:學生本人、學生的父母、學生的配偶。
學生依所得稅法被列為扶養親屬者,應列計扶養人之所得。
若學生有特殊困難者,如單親家庭、家暴困境、失聯或服刑等情事者,得考量酌予放寬家庭收入計列範圍。
(三) 須急難救助學生、有特殊困難學生。
繳交資料
(一) 申請表 (請按此)
(二) 戶籍謄本
(三) 以國稅局開立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。
(四) 若有低收入戶證明,敬請附上。
(五) 僑生無我國戶籍謄本者,得檢附海外財務證明或清寒證明。必要時,得請僑務委員會查證。
申請期限
106.9.22(五)前向藥學系助理毓嵐提出申請。
注意事項
須臨時急難救助與特殊困難學生,可隨時個別提出申請,以專案申請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