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
凡本校學士班(不含二年制在職專班)學生修業至少滿2學期且表現優良者
1. 碩士班(大學部2年級以上)
(1) 申請學期前之歷年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。
(2) 申請學期前之歷年學期成績總名次列在班級學生數前50%內。
(3) 曾修習專題研究成績80分以上。
2. 臨床藥學碩士班(大學部4年級以上)
(1) 限藥學系學生
(2) 取得第三學年成績
(3) 歷年學期平均成績80 分以上
(4) 歷年成績總名次列在班級學生數前 50%內
二、申請日期:
113年2月16日(五)至113年3月1日(五)止,逾期恕不受理
三、繳交資料:
請至校務資訊系統「D.1.05a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申請表」完成報名程序,上傳相關附件後列印申請表送至藥學系辦,以利審核。
1. 申請表【請印出紙本送至藥學系辦】
2. 6分鐘簡報(含自我介紹、成果報告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)
→簡報檔案請於繳交申請表時一併繳交
3. 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【以校務資訊系統為主,無須提供紙本】
4. 推薦信【請彌封送至系辦,最晚請於面試當日報到時繳交,無須提供電子檔】
5. 研究報告
6. 讀書計畫
7.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
四、面試日期:
113年3月13日(三)
詳細時間表於3月6日(三)公告於系網
五、繳交地點:
第一教學大樓5樓N536辦公室
六、聯絡人:
藥學系 陳小姐
連絡電話:07-3121101分機2623
email:ywchen@kmu.edu.tw
★注意事項:
1. 預研生必須修業期限屆滿前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取得學士學位,否則喪失預研生資格。
2. 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,經錄取後始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3. 相關法規請參考:
學士班學生修讀碩士班課程辦法
學士班學生修讀藥學院藥學系碩士班課程施行細則
★獎學金及其他獎勵相關事項,請參閱本校「獎勵優秀研究生入學辦法」;限本校學生適用